关于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
1.竞买人除按类别提交资料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法律依据】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集体决策。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成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出让中的相关问题,集体确定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