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