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的保安,跟保安公司签了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没有给我 现在辞工不批 是不是可以举报?

2024-12-26 2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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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你已经在该公司上班,就会被认定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有权利申请获得赔偿。

回答2:

可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