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能。
2. 理由:
(1)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写明离婚时双方无共同财产的房子,而且房产证又在对方名下,现在想分割房子,你必须有充分条件证明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你手里有什么样的证据?
(2)即使你现在手里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超过规定的诉讼时效,你就丧失了胜诉权。那你仍然可以起诉请求分割,但很难赢得官司。
3.以下法律规定供参考:
(1)《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4)《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觉得你不能吧,因为你欺骗了法律,现在已经离婚十年了,对方又去世了,我觉得你要不回来了,你无权分割
时间有点长,现在请求分割空怕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