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系统地论述了关于国家的起源思想以及法的历史发展的思想,探讨了包括原始社会关系的调整机制是什么!法是如何产生的!法是否消亡以及如何消亡!国家和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都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用来维护统治的工具。原始社会当中不存在法,法是由于历史发展逐渐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