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跟我老公结婚了5年,生了一个女儿,可是我们两个跟本不合,有在一起就吵,搞得我天天都不敢干在家里,天天吵都是为了一件小事,结婚5年在一起还不到一年,因为他头脑非常笨,而且又粗暴。都是鸡毛算皮的事,经常在家不是这个吵就是那个吵。搞得小孩子也在这种环境下有阴影。现在我想跟他离,我就是想这个女儿,我没有固定的工作,工资也不高,才2000左右,在加上没房子,请问这样子我想要小孩子的抚养权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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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