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的财产是由谁来继承弟弟是个精神残疾人,姐姐是监护人,弟弟离婚二十多年了,孩子判给了妈妈,弟

2025-01-05 13: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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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定继承下,子女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是姐姐主要扶养弟弟,可以要求适当分得遗产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回答2:

由孩子,父母和监护人继承

回答3:

监护人,其次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