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如果按故意伤害罪判,轻微伤不构成犯罪,至少要轻伤
2.如果按寻刑滋事罪,判个几年是没问题的。不过,按啥罪名判你说了不算,检察院和法院(最终由法院)来决定罪名。
3.不过,虽然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依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局可以决定拘留(最多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