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的、我家的宅基地是在农村、可是户口时非农户口、这个情况拆迁的时候怎么赔偿。是赔房还是赔钱。

2025-03-13 00: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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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是政府按照户(家庭)批准的,你不要强调个人,那样违背原则立场,没意义。你家确实在依法使用宅基地,拆迁的时候当然会有补偿或者安置,至于给钱还是给房子那是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回答2:

这是民事法律问题,平等自愿,充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