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可以离开居住县到本市工作吗?需要什么手续吗?

2024-12-28 11: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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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判缓刑,不可以离开居住县到本市工作。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回答2:

可以的,需要与监管单位和接受单位协商沟通。缓刑期间,出本县一定要经过当地司法机关批准方可,具体的是,把你分配在那个司法所管理,以户口为依据,如果你想出去打工,先到户口所在地司法所去报告,讲明原因,如果司法所同意然后,你才可以提出申请,由当地司法所签字后,报司法局批准,如果司法所不同意,那就没办法 。
法律分析
判处缓刑就不需要进监狱服刑,但仍然有缓刑考验期,即在缓刑期内不允许离开规定的居住县,否则首先要去司法局申请。还有法院、司法局会与户籍地司法局、法院沟通,办理移交。还必须跟户籍地或现住地的社区民警备案,每月必须主动与社区民警联系一次,如实报告本人近期生活与工作情况。所以原则上是不行的,缓刑期间只是在家服刑,所以不能离开。甚至还需要向当地派出所定期报告,想要离开需要向监管的派出所申请。因此缓刑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会被取消缓刑。若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需经考察机关批准。根据刑法规定,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有:(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回答3:

缓刑期间,出本县一定要经过当地司法机关批准方可,具体的是,把你分配在那个司法所管理,比如各乡镇都有司法所,以户口为依据,如果你想出去打工,先到你户口所在地司法所去报告,讲明原因,如果司法所同意然后,你才可以提出申请,由当地司法所签字后,报司法局批准,如果司法所不同意,那就没办法

回答4:

答:缓刑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会被取消缓刑。
若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需经考察机关批准。
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回答5:

可以的,需要与监管单位和接受单位协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