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红字发票提示蓝票的金额大于红票的是怎么回事

2025-03-12 02:21: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回答2:

出现红字信息表金额大于蓝字发票金额出现这个提示时,首先核实信息表的金额是否准确,若无错误,则是因为对同一张信息表重复上传的原因。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扩展资料: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根据此条,就填写地税红字发票的处理意见如下:

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

处理1:若发票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发票。

处理2: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

根据收回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回答3:

第一种情况:红字信息表金额税额与蓝字发票金额税额不一致。

第二种情况:企业已对该蓝字发票开具过红字信息表且在税局后台已存在。

  • 【解决方法】

第一种情况解决方法:如果红字信息表中的金额税额填写有误,开票软件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心信息表查询中修改保存后重新上传。

第二种情况解决方法:在开票软件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中下载查看是否有,如果没有,需要去防伪税控系统红字发票管理子系统-信息表查询-红字发票信息表状态查询中核实是否已对该蓝字发票开具过红字信息表。

扩展资料: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概述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回答4:

应该是红票金额大于蓝票金额才会有提示的,蓝票大于红票是没有提示的。

当纳税人点击“上传”后提示金额和税额大于蓝字发票金额和税额,不能开具红字信息表是时,

请仔细核对申请开具的红字发票金额和税额是否与发票票面一致。如果金额或税额大于,则出现这样的提示。或者是企业原先已经申请该张发票的红字发票,然后忘记了又进行一次申请,多次申请也会出现如下提示。

回答5:

好了、、互动平台……没有一句台词也不是什么人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