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贷款买的车,名字是挂在租赁公司的名下,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2024-12-16 02:46: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有合同不会有什么问题,等你管完贷款以后就会过户的你名下,现在买车很多都是这样操作的,你需要仔细看一看合同,如果合同走问题,后面很可能会产生法律纠纷,这个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不过很多网络买车平台,因为首付很低,为了控制潜在风险,车一般都是挂在公司名下的,例如一成首付,两成首付的,所以看你自己,买车刘贷款几万的,肯定是你个人名下,跟你实际业务有关系,所以买之前确认好合同和法律问题,不要贪图小便宜,也不要被销售人员给忽悠了,这样你自己说是损失刘不好追回来的。

回答2:

贷款买车也应该是挂在自己的名下才对,如果是在租凭公司名下的话到时候要另外过户,那到时候后期这个车就成二手车了。
法律分析
动产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动产所有权是以动产为客体的所有权。动产所有权的客体非常广泛,一般来说,除土地、土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附随物以外的财产,都是动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构成要件:第一,转让权人为无处分权人;第二,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第四,转让的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如果满足此三项要件,则成立动产善意取得:一方面,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另一方面,原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但是法律对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有特殊规定者,则不依据前述规则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譬如,法律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特别规范,则不适用一般的动产善意取得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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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贷款买车也应该是挂在你的名下才对,如果是在租凭公司名下的话到时候要另外过户给你,那到时候后期你的车就成二手车了

回答5:

这里边猫腻比较多,建议走法律途径。千万不能因为省钱听信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