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最多能赔付多少?

2024-12-16 05:45: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级工伤的赔付方式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外加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金额因为工伤者本人的工资水平、各地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不同而不同。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给付。

拓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完全遵照《工伤保险条例》内容,跟抄袭无关)

回答2:

不好说,一般5-7万左右。如果个人工资高,能超过10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长短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护理费: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护理或支付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各省规定的标准略有不同。
5.工伤一次性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各省规定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回答3: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赔偿是按照一定的规定的,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所以没有固定的赔偿金额。其待遇标准按照伤残鉴定等级(一到十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被鉴定为工伤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十级为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

(2)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90%;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要人自行择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

拓展资料: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回答4:

按照工伤赔偿标准,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5:

具体赔付,每个省市的标准不一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本人交费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每个地区的规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