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个不是一个规章制度能解决的问题.2. 按照劳动合同法, 员工在试用期提前3天, 试用期后提前一个月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要走, 硬留是留不住的, 关键是留住员工的心.3. 员工要走无非有两个重要原因: 一是在这工作不顺心, 二是别处更好. 建议是与他们坐下来认真谈谈心, 针对员工产生离职的想法, 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