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迁的
第一步: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你都上门女婿了,那有什么关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