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如果有确凿证据是对方的责任,公司是要给当事人相应处理,给家属致歉,至于医药费就没有必要全部负担了,因为虽然是在公司,但是毕竟是由两个人之间的个人矛盾引发的问题,作为公司可以适当出一点费用,没有必要全部承担。
如果是我值班,遇到一个患者晕倒,家属特别情绪特别激动,那我首先要跟他讲。那作为他这个疾病晕倒也是很正常的现象,你如果这样激动会影响到我们后期的治疗的,你还不如放平心态好好的去配合我们对于患者的治疗才是最重要的,你现在激动其实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不是吗?如果你很激动,然后然后你要找我们算账,其实无形当中你耽误了你家属的救治时间。其实如果你把这个利害关系跟他们讲清楚的话,我觉得大部分的家属他其实是明事理的。所以说还是最主要是把那个他不好好配合你的那个最坏的结果告诉他以后,估计大部分的家属都不会再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