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们的房产担保是什么性质的,是不是房产抵押,而且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现在很多人在给别人担保,没有考虑后果,如果借款人不还贷款,那么银行就会申请法院拍卖抵押房产,用于收回贷款。你说的担保就按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为例,房屋一旦抵押,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担保期限到期即便不再同意担保,但是原担保还没有解除,贷款没有归还银行,借贷关系继续存在,除非超过债权人的诉讼时效(《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你们现在的问题是,担保期限已经到期,借贷关系没有终止,银行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共4年)无法起诉,要不然银行一定会让你们先归还贷款(《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你们的情况,1、你们归还贷款,然后向亲属追偿。2、要求亲属归还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担保。
因为你们当时签字了 所以第一份抵押担保呢肯定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你们的担保期限是壹年的话 自你们亲戚的第一笔借款到期之日起壹年内 如果银行没有向你们追究担保责任的 你们的抵押担保就失效了 你们可以直接去房管局查询你们房产的情况 然后看看是否还有抵押 如果没有抵押 你们就重新申请办理一张房产证就可以了
首先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是不会扣留房产证的,去房管登记部门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就不需要房产证了,抵押登记后银行手中有一本他项权证的。而且抵押一般也是有年限的。这些情况房主本人可以去房管登记部门查询的。是否是最高额抵押,抵押期多长,然后才好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