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搞清楚证明三角形全等的三条定理。 边边角 角边角 和边边边。 意思分别是: 1。边边角,通过证明两个三角形的两条边和两条边的夹角相等 从而推出两个三角形全等。 2. 角边角,通过证明两个三角形的两个角和两个角所夹的那条直线相等 可以推出两个三角形 全等。 3.边边边,通过证明两个三角形的三条边都是相等的,推出两个三角形相等。 遇到不同形状的三角形 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有两个已知角是相等的 就考虑用角边角来证。如果一个角的数值都不知道,这时候就肯定要用边边边来证明。 反正只要弄懂证明的定理。。遇到什么问题 把相关的条件往定理上面套,一个定理不行就换一个 很快就能证出来的。 前提是 你有认真背定理哦~不然证明题怎么样都学不好的。
三角形证明全等有4种方法1.S.A.S (边.角.边)2.A.S.A (角.边.角)3.A.A.S (角.角.边)4.S.S.S (边.边.边)首先要读懂题目,判断要用哪一种证明方法。有时候一题会有多种解法,你就选择最简单的那种证明方法。其次,有的题目要证明好几次全等,需要很多部,不要一看到大题就晕,有的题目虽然很长,步骤很多,但仔细分析还是很简单的。你只要记熟这几种证明方法,并能够加以运用,做题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勾股定理也很简单,只要记住公式,代入题目当中,只要会计算就没问题了。公式:a的平方+b的平方=c的平方(a、b为直角边,c为斜边)注意:要分清楚斜边和直角边~~ PS:这边都是我自己写的哦~~恩康康、、我的经验~~应该还是很有用的~~
从命题的题设出发,经过逐步推理,来判断命题的结论是否正确的过程,叫做证明。要证明一个命题是真命题,就是证明凡符合题设的所有情况,都能得出结论。要证明一个命题是假命题,只需举出一个反例说明命题不能成立。证明一个命题,一般步骤如下:(1)按照题意画出图形;(2)分清命题的条件的结论,结合徒刑,在“已知”一项中写出题设,在“求证”一项中写出结论;(3)在“证明”一项中,写出全部推理过程。一、直接证明
1、综合法
(1)定义: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
(2)综合法的特点:综合法又叫“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它是从已知条件和某些学过的定义、公理、公式、定理等出发,通过推导得出结论.
2、分析法
(1)定义: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做分析法.
(2)分析法的特点: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它是要证明结论成立,逐步寻求推证过程中,使每一步成立的充分条件,直到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
二、间接证明
反证法
1、定义:一般地,假设原命题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
2、反证法的特点:
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它是先假设要证的命题不成立,即结论的反面成立,在已知条件和“假设”这个新条件下,通过逻辑推理,得出与定义、公理、定理、已知条件、临时假设等相矛盾的结论,从而判定结论的反面不能成立,即证明了命题的结论一定是正确的.
3、反证法的优点:
对原结论否定的假定的提出,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已知条件.
4反证法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要证的结论与条件之间的联系不明显,直接由条件推出结论的线索不够清晰;
(2)如果从正面证明,需要分成多种情形进行分类讨论,而从反面进行证明,只要研究一种或很少的几种情形
蒙混过关,把题目已知条件写一下,中间随便写几部,再把结果抄一下,说不定能得几分
做证明题要练就一定的步骤和思路.首先认真读题,题干中的每个重要条件都要读得很懂.做辅助线也很关键,有时一道题能否解答出来或者解题时间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辅助线的做法.基础理论知识也需夯实.另外需要特别注意要求证的结论.从结论出发,结合已掌握的理论知识,去寻找方法.解题步骤往往和思维路径是相反的.不要为了做题而做题,一定要善于总结方法和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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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三角形全等的条件,先找边,再找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