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之一挪用资金判定问题,律师达人进

2024-11-24 19: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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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则涉嫌犯罪,可以报警处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答2:

这种情况你去报案,公安肯定不受理。
这属于经济纠纷,到法院起诉,按合伙纠纷处理,你们可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合伙关系,及合伙财产的情况,要求分割。

回答3:

请问公司是有限公司吧~你的合伙人已经构成刑事罪行了,

建议:
1.报案
2.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警方侦查起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至于他个人有无能力,应该让法律去

证明,
1.他的合伙份额可以执行.
2他的个人财产是赔偿.具体操作请咨询律师,抓紧时间,因为防止转移财产。造成执行的被动。

回答4:

这属于经济纠纷,到法院起诉,按合伙纠纷处理,你们可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合伙关系,及合伙财产的情况,要求分割。

回答5:

可以先变更工厂性质(变更为企业或或公司
)再行使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