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1岁,双方离婚会判给谁?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的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如果女方主动不要孩子,留给男方,那女方(有经济能力的)有义务付抚养费吗?
女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如果女方不要孩子,也不付抚养费,可以通过法律要她付吗?
可以通过法律起诉她,要求她支付抚养费(无经济来源除外)
4.如果离婚,在财产上有什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具体详见《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如果在协议离婚下,孩子归谁,付不付抚养费,产财分割是不是可能由自己协议定?
可以,应充分考虑子女健康成长,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协议无效。
6.可果孩子判给一方后另一方又要求要回孩子,怎么办?
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7.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那双方协议后签协议拟的协议书(自己拟的):当孩子判给一方而另一方无权再要回孩子,可以这样签吗?到时另一方要求要回孩子这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协议无效。当影响到子女身心健康和子女合法权益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如还有其它不详的可以参考《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建议:离婚不是儿戏,请慎重考虑
依照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双发出资构建的,双方均具有所有权,除去第三人垫资部分。如你父母给予陪嫁,归你所有,父母为子女准备的房产,无论产权在谁名下均属出自父母一方。
协议离婚当然得夫妻之间协议了,商量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协议成功直接去公证一下,拿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就好了。协商不成又非要离婚的话,那就起诉离婚
孩子几岁?弄清楚跟谁再问吧..
离婚不仅仅是财产的问题,多考虑下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