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产权是绝对不可能要回的,因为办理房产登记是在结婚之前,而且办理女方的房产证男方当时并未提出任何疑义的。
男方如果有充足的证据(包括转帐或现金提款等银行往来证明)表明首付款是他支付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主张,要回27万元的首付款。如果女方认为是婚前的赠与,那也要拿出相应的表示赠与意思的证据来。
婚姻本是平等的事,不是说你是初婚我是二婚,或者我有钱你没钱,我就一定要赠与你多少财产才能结婚。所以如果女方想占有首付款,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有相当多的案例表明,男方是要得回首付款的。但是男方拿不出证据而女方又死不认帐的除外。
1、首先要看该房子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婚前购买,产权证也是女方,则男方无权获得该房产。
2、但如果是是婚后取得,则要看双方对房子的贡献,谁有出资和谁有能力出资来判断和取证,一般来讲,法院会判决房子归女方,而男方的出资属于债权,要退还。
婚前办理了产权的话,房屋就属于女方一个人的,男方无权要回,无权分割。
一般来说,男方是无权要回该房屋款的,是按婚前赠与来处理。
是属于婚前赠与,男方无权再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