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双方当事人的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继承。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一半夫妻财产分离,剩余一半属遗产,由被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对财产确权,确定那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所有。规定是,再婚前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有一半属于死者个人所有。
以上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继承人办理继承。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无论谁先死谁后死都是一样的道理
一:先区分并平分夫妻合法财产,再把死者的合法财产平均分配给法定继承人(ps:有困难的、属于未成年人的、年老体弱多病的或说被继承人生前负有赡养照顾义务和责任的、以及对被继承人承担或较多承担赡养送终义务的合法继承人,均可酌情增加继承份额),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二: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有同等继承权
ps:它们都属于婚前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双方为结婚所用而共同购置的共同行为,则被视为具有与婚后财产一样的同等法律效率);
婚前财产登记,只是为避勉当事人日后婚姻无法继续而造成离婚行为,为避免进行财产分配时发生利益纠纷,在婚前做出的备案和约定。
合法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名下的所有财产和债务都属于共同财产和债务,负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死亡,另一方都具有合法的财产分配和继承权。
你的问题1、2、3是一样的分配原则,只是具体操作细节和继承结果,可能要应当时的具体情况有别。
一、如果你父亲先去世,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就用你继母、你爷爷奶奶及你们子女共同继承(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另行处理)。
二、如果你继母先去世,你继母和你父亲共同财产的一半,就由你父亲、你继母的父母及你们子女三方共同分割(详见继承法)。
三、如果你父亲和继母都去世,其遗产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办理,如果没在遗嘱,按继承法规定的顺序办理,由双方父母及双方子女共同继承,这当然不包括你父亲和你继母约定的婚前财产。
由于人性的不可预测,应该全面推行“财产个人化管理制度”。我觉得A、B两人结婚后,原先个人的所有的个人财产、债务不作任何变化,还是归属于个人,即A的财产、债务依旧属于A,B的财产债务还是属于B。夫妻之间不应设置“共同财产”,不规定“共同债务”。(仅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双方签字确定并到相关政府机构备案,那就是书面指定的方式)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后代而设定,若双方生育了小孩C,那么双方对小孩就必须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至25岁。如果双方没有小孩,那么结婚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债务没有任何规定,就和没结婚一样。“财产个人化管理制度”反而有利于提高现在年轻人的结婚率,毕竟这样就少了很多顾虑。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人们的思想环境都是不一样的,做任何事情都有代价,只要总的来说,只要利大于弊,处理方式简化高效且有利于降低社会矛盾,就可以舍去人性中的一些感性,换取人性中的一些理性但确实是合理的东西,就值得实施。(人性中的理性占大部分、感性占少部分才更适合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