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乐派的形成
在十九世纪中叶,东欧、北欧和俄罗斯的许多音乐家虽然深受西欧浪漫主义音乐创作的影响,但他们实际上更重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音乐创作,因而此间产生了一大批表现本民族的国民性格、愿望和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正是他们,建立和发展了这一相对独立的音乐派别——民族乐派。这一乐派并不属于某一时间范围,而是由于这一乐派具有共同的美学准则,而在音乐史上划归为一个整体。
狭义上的民族乐派仅包括四位代表人物,即捷克音乐家斯美塔那、德沃夏克和挪威音乐家格里格以及芬兰音乐家西贝柳斯。广义的民族乐派范围稍大一些,除了上述四位音乐家之外,还包括俄罗斯音乐家格林卡和俄罗斯“强力五人集团”(巴拉基列夫、里姆斯基-柯萨科夫、穆索尔斯基、鲍罗丁和居伊)。有的音乐理论家甚至认为俄罗斯音乐家柴科夫斯基、波兰音乐家肖邦和匈牙利音乐家李斯特等人应兼属浪漫乐派和民族乐派。
可以这样说,只要一个作曲家把他的音乐建立在他本国的民间歌曲和舞蹈上,或者努力用各种音来表现它的传奇或风景的时候,他就是在创作叫做民族主义音乐的东西。
二、俄罗斯民族乐派
俄国是一个广阔的国家,覆盖着整个地球表面的六分之一。在北方,亚麻色头发的巨人们,唱着孤独的歌曲,在冰海里打鱼,并且在冰冻的海里猎貂来为世界上的名国王子做皮袍。在南方,深色皮肤的人们从亚细亚来到这些山里,带着他们那些古怪的、粗野的舞蹈。这一贫富分化、内战连绵不断的民族,古往今来都给人以“多灾多难”的印象,正是这样的命运,使这一民族具有了独特的性格:深沉而忧郁的气质、热情奔放的民间文化、争强好胜的民族精神。
从“俄罗斯音乐之父”格林卡开始,经过“俄罗斯乐圣”柴科夫斯基,一直到本世纪不断活跃在音乐界的不计其数的俄籍作曲家、演奏家、指挥家,他们创作或表达的音乐语言,无不渗透着俄罗斯民族的精华。
三、捷克民族乐派
捷克这一国家处于中欧和东欧交界之处,境内山川纵横,景色优美,民族舞蹈也兼有中欧和东欧的特色。从斯美塔那和德沃夏克这两位大音乐家的作品中,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他们对于自己祖国的无限热爱和眷恋。他们的作品深受本民族舞蹈音乐的影响,用浓厚的色彩、深情的笔触描绘了祖国的山川大地等自然景色。
除了两位大师以外,捷克还产生了诸如菲比赫(1850-1900)、杰那克(1854-1928)、苏克和德尔德拉等著名音乐家。
四、北欧民族乐派
这一乐派也称为“斯堪第纳维亚民族乐派”,其代表为格里格和西贝柳斯。
挪威的格里格深受浪漫主义音乐的影响,结合本民族音乐的精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他的作品以描写自然为主,虽然充满民族音乐特色,却从不照搬任何一首民歌的旋律,而是把激情融于创作,从真实的创作中体现出民族性格。
芬兰的西贝柳斯则是一位充满爱国激情的音乐家,他的重要作品大多反映出争取民族独立的倾向,具有强烈的号召力和鼓动性。他崇尚贝多芬,作品中常表露出类似贝多芬音乐性格的“斗争性”。后人认为,西贝柳斯是继贝多芬之后最重要的交响乐作曲家。
五、其他民族乐派
每个国家的民间音乐中都有一些不同于世界上任何别的国家的曲调和节奏。例如:一旦我们逐渐熟悉了西班牙的音乐,以后再听到那些以响板和脚跟舞的咔嗒声为标志的令人兴奋的节奏,我们就绝不会误认它是任何别的音乐。西班牙是舞蹈的国土,像探戈舞、霍塔舞、波勒洛舞、阿拉冈涅兹舞、玛拉归纳舞——似乎有一种魅力,而且这类音乐感染了许许多多的作曲家们。伟大的西班牙作曲家法雅、阿尔贝尼兹、格拉纳多斯以及被后人誉为“吉它音乐史上的肖邦”的吉它演奏家泰雷加等人,都在创作中大量融入了西班牙民族音乐的特色,成为西班牙民族乐派的奠基人。
到本世纪上半叶,和西班牙民族乐派密切相关的拉丁美洲民族乐派也对世界音乐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代表人物为墨西哥作曲家庞塞、巴西作曲家魏拉-罗伯斯、委内瑞拉作曲家劳罗等人。
浪漫乐派的着重点也从形式及其正规发展转到个性化的旋律写作上来。浪漫乐派作曲家认为精工编织的一长串旋律线条,远比主题的严格发展来得重要,因此,他们的旋律写作往往不受传统的公式或小节线的束缚,只要求旋律象自由的呼吸那样诉述作者心里的话或表抒他们直接从独特的心境或印象产生的激情。如果必须从一支美妙的旋律和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构这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话,一个浪漫乐派作曲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而对古典乐派高度发展过的那些曲式则自由地加以处理。
民族乐派作曲家确信伟大的音乐艺术必须植根于本国的土壤,至于是否引用民间音乐的主题,那并不重要;一个作曲家也象其他所有的人一样,经常会受到他最接近的文化遗产以及本民族的传统、习惯和富于特性的音乐语言的影响,因此,一个作曲家如果确实运用体现在本国民族民间音乐中的音乐语汇来进行创作,而不是盲目模仿或抄袭外国的范例,即使借鉴了别国的音乐文化,依然烙有明确的民族印记。反映本国本民族的精神实质的内容而首先同本国人民进行精神上的交往。
浪漫主义音乐(Romantical
Music)音乐派系之一,亦称“浪漫乐派”或“浪漫派音乐”。一般指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发始于德奥,后又波及整个欧洲各国的一种音乐新风格。这种新风格同时在其他文艺领域也有所反映,其内容大多表现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深刻矛盾。并通过生与死、孤独与爱情、热爱大自然等抒情题材,表达出知识分子阶层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对自由、幸福的向往和渴求。浪漫派的音乐家一般偏重于幻想的题材与着重抒发主观的内心感受,因而抒发古典乐派某些形式的限制,使音乐创作得到了新的进展。民族乐派(National
Music
School)亦称“国民乐派”。是指以民间音乐为素材,结合西欧作曲技法,创作出具有本国家、本民族精神及艺术特色的音乐作品的流派。民族乐派在俄国,以格林卡为先驱,随后有巴拉基列夫、居伊、鲍罗廷等;民族乐派在东欧有捷克的斯美塔那及德沃夏克;十九世纪中叶,民族乐派在北欧的代表人物有挪威的格里格,芬兰的西贝柳斯;此外,匈牙利的巴托克、罗马尼亚的乔治·艾涅斯库等均为著名的民族乐派音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