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拨付工程款给甲建筑公司,甲建筑公司进行合同的注册备案后开具建筑业发票。甲公司和乙公司属于总包和分包关系,之间应有合同,在相关部门注册备案后乙公司同样可以开具建筑业发票。
1、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以其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交税。
2、凭分包合同、结算资料、完税凭证、发票等资料与总包单位结算。
你的发票要开给哪方?
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结算时应如何开票征税?
一、计税营业额及税收征管问题
建筑分包工程以分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由分包人纳税;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统一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二、发票开具问题
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结算时都应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即时完税。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收取分包工程款时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完税,总承包人向兴建单位收取全额工程款时凭分包人开出的发票作为分包工程已完税的依据进行抵减,余额征税。税务机关在开出全额发票时应在发票存根联上注明分包工程开出发票金额和字轨号码。
无人提出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