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学生维权的特点是什么?
大学生维权主要指大学生个人或相应的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我国法律以及政策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借助司法或其他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清除已有的侵害。从广义上而言,它包括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虽然大学生的维权意识逐渐觉醒,维权活动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但从整体而言,现状并不容乐观。主要呈现以下一些特点:首先,大学生群体较其他社会群体的维权起步较晚,规范性较差,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法律程序作保障,可以说相应的制度基本处于空白。第二,就大学生整体而言,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一方面,许多学生并不确切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具体权利,因此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即使一些学生意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绝大多数迫于压力,最终向损害方妥协或能忍则忍,维权不了了之。第三,校内维权组织过少,即使有也层次较低、作用不大。如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等,虽是天然的大学生维权组织,也开展了一些维权活动,但层次较低,仅局限于代表学生向学校反映一些有关学习、管理及后勤服务的问题,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维权职能。第四,高校及社会对学生维护自身权利的认识评价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客观而正确的标准,学生在实际维权中,缺乏相应的社会支持。总之,大学生整体维权意识还较为淡薄,维权活动极不普遍。然而,从社会的发展来看,大学生维权意识的增强,维权活动的开展,应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它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那么,又何以呈现上述特点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传统的教育思想根深蒂固;学校管理理念相对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弊端较多;缺乏相应的救济渠道。现实的困难性直接制约了大学生维权的积极性,限制了其维权活动的普遍性。
2 大学生维权的手段有哪些?
一种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简称“消协”)投诉,由协会负责向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和调解,并最终促成事件的解决
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处理。
最普遍的是与商家协商
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时 首先去找商家理论或者协商赔偿 或者更换退货
3 各种手段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消协
优点:消协受理维权案件以后 积极与商家联系 并为大学生想解决办法
缺点:“消协”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法院:
优点:所裁定的结果是最公正的 并且执行力度最高
缺点:手续繁琐 所消耗的精力大
协商:
优点:大学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商家解释 并交涉协商事宜
缺点:完全取决于商家的诚信度 如果商家拒绝任何赔偿 没有办法
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依法维权、政府依法行政、公安依法处置的良性互动
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难度是由其成因的复杂程度和聚集群众情绪的激烈程度等因素决定的。因此,群体性事件能否预防得住,是否处置得了,往往并不完全或者说并不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始至终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环境。
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下大力抓根本、打基础,以最真诚、最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最博大、最宽厚的人道情怀,开展入户讲法专项活动、执法护法专项行动、以案说法专项教育,耐心地帮助群众积累知法懂性、依法守法、敬法畏法的内在动力,从而自觉服从法律的管辖。
开展“三个专项”以来,全市成功化解了几十起群体性事件,几起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群体性事件,由于入户讲法、执法护法、以案说法紧密结合,环环相扣,抓住最佳时机有时效性地做,聚合最大力量有目的性地做,运用最优方式有针对性地做,保持最大耐心有连续性地做,最终都由于群众情绪归于理性平和,环境和氛围回归依法守法状态而得到了较好处置。
由此看来,开展“三个专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既是帮助群众积累依法维权内在动力的过程,也是群众依法维权、政府依法行政、公安依法处置良性互动的过程,而这种良性互动正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宝贵的资源。这些,都是我们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上的有益探索和宝贵经验。
(作者系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舜 ?》、哇卡卡卡
王舜,你太油才了,搞的我白高兴一场,哎!~别悲剧大家了,
王舜,你太强了
好失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