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赌博案件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

2024-12-14 17:54:1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首先涉及的赌资较大,另外被告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场所和服务,且组织人员又较多(在被告人家里赌博,总共参与赌博人员有10多人,大家每人交一百元给被告,由被告给她姐姐做饭,买饮料等等)
这个案子,无论你是主动叫所有人,还是只找一个两个人玩 都是构成赌博罪了,两种情形只是在将来量刑上会略有区别,但是区别不大

回答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你看吧,你这个有多严重了!!!!! 赌资远远超过了5万!

回答3:

因赌资较大,且被告提供场所。应追求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