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未满18周岁,则无法分开。如果年满18周岁,分户仍需条件。
家庭户分户:户内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办理分户的:
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
2、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当事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农业户口,离婚一年以上者(如有一方已再婚,双方均不受一年限制);
4、农业户口无房产证,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户内成年人结婚后,村委会证明确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持相关手续到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