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2024-11-24 19: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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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第一,公民的合法收入;第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第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第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第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第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第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若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为合法财产,即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第一,被继承人享有的人格权、身份权(有例外: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继承);第二,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亲属应得的抚恤金;第三,被继承人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或集体自然资源用益物权、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
最后,因为房屋是属于私人财产,一般都是可以继承的,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房屋继承后,继承人可暂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