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第二次住院医药费是否由对方承担?

2025-03-10 09: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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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第二次住院医药费是否由对方承担?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但是,再次住院先和肇事方协商或者事先通知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再者治疗是合理的必要的治疗,超出合理的医疗范围,肇事方有权拒绝赔偿。
1、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
2、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受害人应当积极治疗,收集好医疗费发票(特别是自付部分),保存好门诊、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及拍片。出院后可以到当地司法鉴定所对伤残等级、误工时间、营养时间、护理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结案流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
2、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受害人应当积极治疗,收集好医疗费发票(特别是自付部分),保存好门诊、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及拍片。出院后可以到当地司法鉴定所对伤残等级、误工时间、营养时间、护理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