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顾名思义就是买房人付给卖方的第一笔房款。这笔资金可以是你的私人存款,也可以是你向别人借来的钱,但一定是以你的名义向卖方缴纳的钱。这”别人“不可能是以这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来的。贷款银行只有在看到了你已经付清了它们认定的”首付“数额后(例如总价的30%或40%),才会受理你的贷款申请。若你”首付“数额不足,其结果,要么是银行为你增大贷款额度(这违反了它们内部的规定),要么银行不多贷,但首付加能贷给你的款项之和,与总房价相比,尚存资金差额。这都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