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离职,春节假期的当月工资该怎么算

2024-12-15 00:32:4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春节后离职,春节假期的当月工资要看有没有加班,如果没有加班,按满勤算,原来多少就是多少。
以月薪3000为例,今年2月的实际出勤天数是15天,而正常的出勤天数应该是18天,其中差出来的3天就是春节的3天法定假日,这三天是有薪假,也算作出勤天数,那么2月工资就应该是3000/18*18.还有的公司不计算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而直接以21.75或22天作为每个月的标准出勤天数,也没关系,2月的工资同样是3000/22*22或者是3000/21.75*21.75.总之就是满勤。
如果有加班,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则按3倍工资,连续加三天,则大部分单位按照制度计薪日21.75,那么:3000/21.75*(21.75+6)
制度计薪日是指计算薪酬的有效天数。按现行劳动法规,每周两天双休不计入薪酬计算天数,法定节假日可计入薪酬计算天数。年计薪日为365-104(每周2天双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计薪日为21.75天
2017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决定,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因此春节期间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这一办法于2013年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规定,春节放假三天,即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从2014年春节开始,春节法定假期又变回了正月初一至初三,除夕不再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需支付正常工资。今年情况又和去年不一样,由于除夕被纳入了春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因此,根据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015年除夕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