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看好两个日期:1,开发商给你开具购房认购金的收据的日期;2,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下来的时间》只要1的时间早于2,你就可以据理力争,开发商若扣你的20%的违约金,直接找律师事务所的人咨询就好!你还是可以全额退款的。
另外,开放商如果在认购协议时间内不与您签署购房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携带详细资料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与你签订购房合同。或者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首付一般是能够追回的,是否会交违约金还要看具体原因,不过购房者在签合同时最好还是和开发商明确约定责任为好,也可以省去一些麻烦。
和开发商协商决定的,如果房价一直在涨,你买得比较早,开发商还可以卖多一点钱。巴不得你退房。不过正常程序是要求定金不退的,看看协商开发商愿不愿意退定金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在交纳完首付款后原则上是要立即签订购房合同的,但是如果中途要求退房的,开发商有权要求扣除购房者一部分的违约金的,因为从购房者交纳定金的时候该房屋买卖行为就已经形成了
房人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订金: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二、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三、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四、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明文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