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再次起诉的,需要六个月以后。《民诉法》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般是半年后可以再起诉
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生效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
一审判决后六个月冷静期再次起诉离婚法庭就可以宣判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