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死了,我想把我和我孩子的户口迁回娘家,能迁吗

2024-11-24 0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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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到娘家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申请:《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因此,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 然后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申请。

回答2:

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