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寨,非正式官职,可看做宋朝时巡检的官员。分文知寨和武知寨,文知寨为正武知寨为副。知寨就是巡检寨巡检的别称。
宋代县级治安分隶县尉、巡检。两者平级,县尉从九品,巡检使臣充,地位相当。县尉治县城,而乡里归巡检,可以一县数寨,也可数县一寨。县尉司所辖治安人员称弓手,巡检司所辖称土兵,《水浒》里也有所反映。弓手为雇佣,土兵为招募。哲宗以后,都用当地人员,不算军人(禁、厢兵),也非民兵(乡兵),而是专职公安人员,隶路提点刑狱司(类似省公安厅)。巡检司寨一般数十人到一二百人不等,采用都一级编制,类似现今连级。个别大的也有五六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