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规定:民政部的规定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现有的医疗待遇不降低。把权利交给了地方,地方的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是肯定的,但是各省的区别就大了,住院个人自付部分有实报实销,有的按比率报,有的限额报,门诊也如此。之前的待遇是公费医疗就是和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一样实报实销,说是在现有的医疗待遇不降低,其实基本上都降低了,有的地方还低得可怜
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