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上调幅度为16.8%;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3.2元, 上调幅度为18.9%。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是1260元。
应该是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