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8岁,想改名字,到当地派出所去改名字,倒是他们说不能改,dna上写的什么名字就是什么名字,

2025-03-07 10:24:29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改名字没问题,渠道是畅通的,只要你正常申请,并且本人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耐心、足够的经济和精神承受能力。因为办理过程相当漫长,且对于成年人来说“牵一发动全身”,涉及从小学入学开始的全套电脑资料都要修改,你想想,这得多大一个工程?估计盖章个数不会少于20个!涉及DNA鉴定的报告,肯定又得花钱公证一下,才能重出。
其实,名字就是一个符号,相信改名能带来好运,纯属无稽之谈。贱名好养、土名命硬,并无不妥。

回答2: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回答3:

个人不建议你改名字,看似好像这只是户口簿和身份证上改一下,将来会遇到很多麻烦,社会保障、就学、就业、...

回答4:

改是可以改的!别被派出所忽悠了。 但是得掏钱。

回答5:

可以,你找村委会开证明。

回答6:

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