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外资企业条件如下: 1.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企业因合并、分立解散、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责令关闭 2.董事会决议解散 3.企业成立清算组 4.至少在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三次 5.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告需经董事会、股东、有关主管机关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