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前年被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公司骗走一百多万,大家举报后去年给抓了,到现在还没到法院阶段,大家还都在观望,听检察院的说,一般程序是,被冻结的赃款要先还银行的欠款,而这一步之后,大家连一分钱也拿不到了,因为银行随便开个证明就可以作为法定证据,冻结款都给银行还不够呢。而按照法律,受骗者的赔偿必须要排在银行之后,这里面可以操作的环节太多了,现在不论哪个银行都有大量的资金空洞需要填补,我都怀疑这些骗子公司幕后真正的老板就是银行。忘了说,骗我亲戚钱的那个公司不论是公司规模、骗钱总金额、受骗者人数等,都不及e租宝的百分之一,你就想想看,何年何月e租宝的受骗者才能拿到钱了,预计到那时,国家都发行面值十万的人民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