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后,领导都签字同意了,人事部有权不同意吗?

2025-01-06 02:56: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劳动者依法提前申请的离职,无需人事部同意,到离职期,用人单位需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并结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回答2:

辞职,必须人事部同意之后,才能离职

回答3:

没有了,反正不可以推迟一个月

回答4:

你都要辞职了还管求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