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对于预收货或者预付货款的规定:对于A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关联关系类型等信息。(以上属于义务性报告,即符合条件就必须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可被降为B类企业,并处相应罚款)
简言之,对于A类的超过30天需要,对于BC类的都需要~网上申报时间为收汇日期30天内,超过30天的需要进行现场申报~
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你们是A类企业且没有超过30天是不用申报的~
现在外管局不像之前逐笔审核这么严格,现在实行的是总量审核,一般除非你们公司有多次没按照要求申报或者登记,外管局会主动打电话让你们进行现场申请,并说明情况~正常情况下,外管局的这些申报银行也是需要操作的,你们的收汇行应该会主动提醒你们的~
尽量进行网上申报,不要超过30天的申报期,因为如果你们经常进行现场申报,有可能会降级~
不知道是否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