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和检察总长哪个大?有什么区别呢?

2025-03-22 10:50:5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联邦司法部虽然叫司法,但是是联邦政府机构,在三权分立之中还是属于行政的,不能算作司法机构。司法部长其正式官方称谓为总法务官(可以比喻为美国联邦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或者首席律师),而且美国没有检察院,所以司法部长就是联邦总检察长。所以代表美国联邦的法律利益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代表联邦行使起诉检查权,这就是他的主要职责。虽然名义上,FBI名义上隶属于司法部,课实际上司法部长一般管不了,FBI都是直接听命于总统的。除非是得到总统充分授权而比较强势的司法部长,比如肯尼迪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任司法部长时,有哥哥撑腰,所以敢过问插手FBI,没少招惹胡佛。
你能问检察官和法官,谁是老大吗?所以说不能这么比。

回答2:

在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和检察总长在职务上没有大小之分。他们分别负责司法系统和检察系统,两者都是美国政府的重要岗位。
1. 最高法院法官:美国最高法院是美国的最高司法机构,其法官由总统提名并经由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他们负责审理案件并做出最终裁决。此外,大法官还可能担任其他职责,如主持总统的宣誓仪式等。
2. 检察总长:美国总检察长即司法部长,是总统和行政部门首长的法律顾问,负责监督司法行政管理、监狱和其他惩办机关,以及各个地方检察官的工作。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重大案件时,代表政府出庭。
总的来说,最高法院法官和检察总长都是美国政府中的重要人物,各自负责司法和检察工作。两者没有大小之分,但职责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