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的银行卡洗黑钱,要是出事了我要承担责任吗

2024-12-25 2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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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有责任;
明知道对方在洗黑钱,还不加以阻拦,反而助长他人的恶端;
用本人的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进行交易,万一警察查出来,直接找与银行卡有关系的人;
若借用银行卡进行对他人造成财产流失,那么持卡人本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3:

提供银行卡账户的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提供银行卡账户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被告人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明知”的认定。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回答4:

  1. 有责任;

  2. 明知道对方在洗黑钱,还不加以阻拦,反而助长他人的恶端;

  3. 用本人的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进行交易,万一警察查出来,直接找与银行卡有关系的人;

  4. 若借用银行卡进行对他人造成财产流失,那么持卡人本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5:

当然了。第一 那是用你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有着直接关系。第二 你明知道他是在洗黑钱 你还给他用 而且都不阻止 并且包庇。
最好把银行卡拿过来。不出事倒没什么。一旦出事 你怎样都托不了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