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如何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2024-12-16 19: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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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方欠钱不还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应当写好起诉书,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然后应当携带好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的就会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依照具体情况依法判决。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状内容应包含有:

(一)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电话号码。

(二)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如请求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三)有事实和理由;比如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何原因向原告某某借款多少,立下欠条为证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偿还,借款期满被告一直拒绝还款,双方多次交涉无果,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四)尾部应写明起诉至某法院,最后原告签字捺印或盖章,写明日期。

回答2:

遇到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写好起诉状后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