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办法:1、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2、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关于股东分红,首先,分红比例没有硬性规定,从0%到100%不等。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净利润20%以内的分红比例是可以接受的。当然,对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降低分红比例或免除分红,继续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对于需要逐步退出的地区,可以提高分红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