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工作表现差的员工培训期间 可以不支付工资吗?

2024-11-29 06:46: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可以。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扩展资料

拖欠工资解决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2:

不可以。如果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试用期的员工你可以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培训或者调岗,如果还是不能胜任才可以辞退。只要员工跟你存在劳动关系,你就不许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工资。否则构成劳动合同违约,员工可以去告你。

回答3:

劳动法不会规定不支付工资的,只会规定支付工资。你可以不用他,但不能不付钱。

回答4:

你好,如果在你们劳动合同里注明,不合格者不用支付试用期工资,是无效的。你可以把劳动合同细化,哪些条件不属于录用标准。各部门加强和人事的沟通,及时解除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如果你加上这一条,日后会有很多劳动仲裁。

回答5:

只要劳动者在职并且出勤,不管劳动者在单位是做事也好,培训也好,哪怕公司没事干但没有放假劳动者呆在公司不做事也好,都应当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