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按照相关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在签完合同之后不给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分析
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试用期不转正,是违法行为,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试用期的时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你既然应聘的全职,干吗要签订兼职合同呢?
你只要保留有证据,自然是可以仲裁的,可是,你要的仲裁结果是什么呢?
这样的公司,明摆着就是坑人,想逃避监管,用廉价的劳动力,是不是还不给上保险?
那你要争取啥呢?争取你的转正权利?
从他的一拖再拖,还签兼职合同开始,你就应该着手找下家了,
不知道跟他们磨叽个什么劲。
既然应聘的是全职,却被要求签兼职,本身就与招聘初衷相悖,公司的做法违法,你有权拒绝。但你却按公司要求签了兼职合同,你把自己置于被动尴尬的境地。
而兼职合同只有公司有,你甚至可能连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都不清楚,又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所以,建议向公司索要应属于你的那份兼职合同,了解并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以确定工作7个月了不给转正,是没有约定?还是公司违约?最终确定你与公司间的关系,再决定采取合众方式维权。
留好工资条,各种证据,跟公司要说法的证据,就可以去告公司这种不合理的用工行为,像这种情况,公司是要给你赔偿的!
你应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息日,则应提前的工作日支付 还要注意社保的问题,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