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社会是由贵族、平民和奴隶构成的。奴隶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据殷商甲骨文和金文记载,奴隶有隶、臣、妾、奚等分别,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和宗族灭亡者。贵族不仅无偿占有奴隶的劳动,而且可以随意地施以杀戮。最为典型的杀戮就是杀人祭祀和活人殉葬。商王和贵族在祭祀祖先、天帝、鬼神和山川河流的时候,不仅要宰杀牲畜。而且还经常屠杀战俘和奴隶。此外,统治者死后,都要用活人殉葬,少者一两个人,多的有数十人或数百人,他们企图在所谓的“阴间”继续奴役这些奴隶为其服务。人祭和人殉在整个商朝都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这说明当时奴隶们的处境是十分悲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