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属于文艺理论中的文学批评范畴,社会、作者、作品、读者是四个要素,是美国康奈尔大学英语系M.H艾布拉姆斯教授于1953年的著作《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中提出的,书的书名把两个常见而相对的用来形容心灵的隐喻放到了一起:一个把心灵比作外界事物的反映者,另一个把心灵比作一种发光体,认为心灵也是它所感知的事物的一部分。
四要素的关系可以构成一个三角形,(作品居中,其他三要素连线向外辐射)几乎所有的理论都只明显地倾向于一个要素,根据其中一个要素,生发出界定、划分和剖析艺术作品的主要范畴,生发出借以评判作品价值的主要标准。因此,运用这个三角形的图示可以把这种种尝试大体上划分为四类:其中有三类主要是用作品与另一要素(社会、欣赏者或艺术家)的关系来解释作品,第四类则把作品视为一个自足体孤立起来加以研究。
艾氏在《镜与灯》中提出了作者、宇宙、读者、作品等文学四要素的说法:
“每一件艺术品总要涉及四个要点,几乎所有力求周密的理论总会大体上对这四个要素加以区辨,使人一目了然。第一个要素是作品,即艺术品本身。由于作品是人为的产品,所以第二个共同要素便是生产者,即艺术家。第三,一般认为作品总得有一个直接或间接地导源于现实事物的主题——总会涉及、表现、反映某种客观状态或者与此有关的东西。这第三个要素便可以认为是由人物和行动、思想和情感、物质和事件或者超越感觉的本质所构成,常常用‘自然’这个通用词来表示,我们却不妨换用一个含义更广的中性词——宇宙。最后一个要素是欣赏者,即听众、观众、读者。作品为他们而写,或至少会引起他们的关注。”这种说法至今仍被沿用。
《镜与灯》对我们今天的文学理论工作者所具有的普遍指导意义和价值远远超出了他对浪漫主义文论本身的讨论,这种意义在更大的程度上体现在他所提出的文学批评四要素,也即社会、作品、艺术家和欣赏者。这四大要素放在一起几乎可以包括西方文论史上各理论流派的批评特征,使得初步涉猎西方文论领域者对这一领域的历史演变、流派纷争以及其当今现状很快就有一个大致的轮廓。在这四大要素中,始终占据中心地位的无疑是作品,这也反映了作者的批评立场始终就是与阅读文学作品密切相关的,这同时也是他为什么要与解构主义的元批评方法进行论战的原因所在,而那些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批评理论所侧重的也恰恰是其与作品最为密切相关的一个方面。
作品与作品本身的关系也许正是那些摆脱大的社会文化
再说一句上游的本质差别,就是只有作家,先创造出来了,之后堵车才能够。